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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律师协会要“挺”在前面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6日作者:法制网记者 蒋安杰
 
   8月27日、28日,司法部部长张军两天三次出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全国律协九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刑事辩护与律师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建立律师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关系座谈会”活动,向社会、律师行业释放出明确的信号,就是新一任司法部党组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律师工作、律师队伍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高度重视律师权益保障、律师队伍建设、律师制度改革工作,以期尽快改变一个时期以来律师行业管理“宽松软”等问题。三次活动中,张军反复强调的就是四句话“讲政治、履职责、促改革、重自律”,突出表达的核心思想就是要“严管厚爱”。
   张军指出,惩戒工作重在依法依规依章程,重在律师协会健全完善自律管理各项举措,建立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原则上先由律师协会作出行业处分,再由行政机关跟进作出行政处罚的工作衔接机制;张军要求,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会长作用,律师协会要“挺”在前面,勇于举旗、切实履职,真正做到行业自律。
   在与全国律协九届八次常务理事座谈会上,张军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构成,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党的领导。我们都是法律人。法律职业最讲究逻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律协做了什么?差距在哪里?怎样由过去的“宽松软”走向今后的“严紧硬”?律师协会讲政治,必须体现在律协建设、律师队伍建设、党和国家律师事业长远发展的谋划与力促践行上。
   面对有律师评价律协是“富人俱乐部”,说律协不是“律师之家”、不是律师的“娘家”,有时甚至还不如律师的“婆家”的说法,张军要求,律协要让律师从心里爱戴、信任、可依靠、有温暖,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一件事一件事地去抓,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去解决问题,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去赢得律师的尊重,让广大律师把律协作为真正的家,真正的“娘家”。
   “一个时期以来,律师协会自身建设面临一些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定位不清、职责不明,导致律协不能发挥作用、不善发挥作用。但是,责任主要不在律协,责任在司法部,在我们思想僵化、不作为、不善作为。”张军如是说。
   张军指出,新一任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发挥律师协会会长作用。6月1日,司法部党组已经对全国律协的职责定位和工作分工做了进一步明确的界定,主要是全国律协会长驻会,实行坐班制度;会长负责全国律协全面工作,对外代表全国律协,秘书长对常务理事会负责,接受会长领导,为会长配备专职助理。这样规定,就是强化会长的作用,强调会长领导协会,就是让“律协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各地律协依规也应参照执行。
   张军同时对全国律协各位常务理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说,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很多是省级律师协会会长,又是本所主任,许多同志还兼任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重要和有影响的社会公职。这些职务应该怎么摆布?应当以律协会长职务为主,原则上不能直接代理案件,这里有一个公正性的问题。
   张军强调,让“律协挺在前面”,整个律师行业都要转变观念,律协必须先转变观念。过去律协主要是对律师的表彰、表扬,大家都愿意做。一谈到对律师的惩戒,包括一些协会负责人、惩戒委员会成员则有畏难情绪,对惩戒工作认识不到位,既有“护短”的想法,也有“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更有不敢惩戒、不愿惩戒的“爱惜羽毛”的心态。久而久之,造成了律师行业管理工作总体上是“宽松软”。律协的法定职责不是只有表彰、更不是护短!必须担起《律师法》第46条规定的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对律师执业活动实施考核,受理对律师的投诉和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等等。
   让律协“挺”在前面,张军诚望、期盼广大律师也要转变观念。怎么看待律协、评价“娘家”?一味宠爱的父母决教不出有为的子女!严管厚爱就是这个道理。28日白天授课晚上座谈,张军语重心长地与律师们交流、谈心,充分表达了“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基础上,对我们党和国家律师队伍的自信。
   律师是干什么的?《律师法》规定的是“三维护”,当然也有律师把自己看成是“自由职业者”,认为自己是一个到处求人的职业。
   张军说,“律师是维护国家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负有特殊责任的社会法律工作者。因此,我们不能为了私利、名利什么话都能说、什么事都能做。要有底线。‘三个责任’必须时刻记在心上。决不能不择手段,决不能‘白天打横幅、晚上点蜡烛’,决不能‘张口辱骂法官,发文滥评法庭’。那样的话,律师成了什么人?真的就成了社会上的‘自由人’。那还是我们社会的法律人吗?还是国家的、人民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律师吗?”
   面对律师呼吁自己的执业权利得不到保障,张军指出,律师协会成立维权、惩戒两个“中心”,就是要充分发挥律协行业维权作用,就是要改变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只能自己呼喊、效果有限、影响也很坏的现状。他说,在场就有一位律师朋友因为申请阅卷未得到许可,便组织当事人在法院门前以言论、行动表达不满,行为表现偏激。是不是可以有更理性、合适的“律师的方式”?事后,我们这位律师因违纪受到协会处分,能不为此深感追悔、遗憾?
   同时,张军举例说,今年3月,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北京市朝阳区某法庭庭审结束后,在法庭外被对方当事人殴打。上海律协维权中心接到律师紧急维权申请后,立即与全国律协和北京律协联系,随即启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动处理机制。朝阳区律协派三名律师火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事态很快解决,警方已经对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抢劫罪立案。今年7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某律师在邯郸某法院因排队与法警发生冲突并被殴打,该律师随即向邯郸市律协申请维权。邯郸市律协及时启动维权机制,全国律协维权中心获悉情况后,及时报告熊选国副部长,并按照熊选国副部长的批示,及时向最高法院反映情况,同时协调河北律协做好维权处置工作。经过调查,确系法院辅警殴打律师。最新结果是参与殴打律师的6名辅警予以清退,给予法警大队长行政警告处分,赔偿律师经济损失,并向律师道歉。正反两方面的案例都有,很能说明问题。

   张军最后强调,这些年广大律师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或公开呼吁,或由衷希望律协要充分发挥作用,再不能对极少数极不负责任的律师言行听之任之,这是对律协职责作用改革强化的基本呼声,我们必须正视、回应,有所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律协组织、广大律师一定会、也一定要大有作为。